12月28日到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一行到山西省进行调研。
山西省忻州市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联系点。胡泽君实地考察了该市定襄县晋昌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和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听取了忻州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汇报,对该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予以肯定。
胡泽君指出,要深刻认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是一项群众性、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要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胡泽君强调,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切实抓紧抓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把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破解难题、夯实基层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把执法规范化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保障。
胡泽君指出,检察机关要坚持立足执法办案,积极延伸服务,切实发挥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一是要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修复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途径。二是要将服务群众作为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经常性工作。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健全参与社会矛盾调处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对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三是将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作为检察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性工作。加大预防和查处社会管理领域职务犯罪力度,注重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长效机制建设。
调研期间,胡泽君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在晋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慰问了基层检察院和困难干警。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纯清会见了胡泽君一行,副省长张建欣参加会见。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陪同调研。